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是由全国各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从事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工作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公益性非营利社会组织,是以政府为背景,以科技为依托,为广大会员单位及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其宗旨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促进社会生产力健康发展为目标,努力为政府服务,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
一、我会业务范围:
(一)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相关管理工作,大力推动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咨询服务工作,对全国生产力促进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进行调查研究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围绕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社会需求,通过组织多样化的国内、外培训,提升生产力促进中心从业人员和企业、社会各方面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素质;
(三)加强与科技部、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及相关单位的联络,组织开展多样化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系统或会员间的沟通交流活动,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系统业务工作的开展和会员间的合作;
(四)依托科技部和全国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广泛联系的科技资源,积极向中小企业导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广共性技术,推进以全国各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主体的国家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通过开展广泛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中介服务、信息服务、培训服务等综合性服务,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五)组织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举办、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技术展览会、专业研讨会,组织考察交流等)的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的民间科技、经贸交流活动,开拓国际合作渠道,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走向世界,向国内机构引入更多的先进技术、人才、资金和项目;
(六)利用《科技促进发展》杂志、《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简报》、《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网暨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会员网》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与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中小企业发展有关的宣传工作;
(七) 组织每年一次的《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生产力促进奖》(该奖项的设立已经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的评审、颁奖工作,表彰为生产力促进做出贡献的集体;
(八)承担国家“中小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组织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相关机构,通过开展企业信息化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开展信息化监理工程师的培训、信息化工程监理市场的宣传等,推动信息化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与发展,促进我国企业信息化的进步和快速发展。
二、我会的服务
我会将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在全体会员的支持下,秉承积极向上、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及时传递和宣传国家、政府部门对生产力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沟通全国生产力促进工作的活动消息,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业务发展,向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1.寄送《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简报》和《科技促进发展》杂志。内容包括政府方针政策、科技动态、重要热点信息、国外机构介绍、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活动动态、协会主要业务活动、会员信息交流等;
2.在协会工作网站上为会员提供网上超级链接并提供专项服务;
3.以优惠条件邀请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培训、会议、展览及考察活动;
4. 参与推荐生产力促进奖的获奖企业。
三、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每年10元;
生产力促进中心普通会员单位每年不少于600元;
生产力促进中心理事会员单位每年不少于1200元;
企业会员单位每年不少于2000元。
各单位自愿多缴纳的,数额不限。
(上述会费标准已经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科技部、民政部备案)
四、缴费时间:2006年4月30日之前。
五、入会、缴费办法:
请认真填写会员登记表,传真或寄送至我会。缴费可通过邮局汇款和银行转账两种途径。
通过邮局寄至:
北京2143信箱,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邮编:100045
通过银行汇至: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开户行:工行北京分行公主坟支行
帐 号:0200004609014469917
汇款请注明“2006年度会费”。如汇款单位与中心名称有区别的,务请在附言栏里注明,以便回寄发票。
六、联系方式: